发布公司: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竞价编号:JJ20210016
时间:2021-08-05 00:00~2021-08-05 23:59
状态:已结束
托运人(甲方) 全称 | 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承运人(乙方) 全称 | |||||
货名 | 重量 | 备注 | |||||
白云石、石灰石 | 60000吨/月 | 以实际承运重量为准 | |||||
起运地 | 松下港 | 运输期限 | 8月起,应甲方通知要求派车 | ||||
到达地 | 大东海厂内 | 运抵里程 | 7公里 | ||||
运输信息 | 车牌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
司机 | 联系方式 | ||||||
运费 | 元/吨 | 含9%税 | 结算方式 | 电汇/现金 | |||
备注 | |||||||
特 约 事 项 和 违 约 责 任 | 1、甲方将运输任务以微信或短信的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发车前3小时有权对内容进行合理的变更。 2、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量运输货物,负责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如因乙方无法满足甲方需求量,导致甲方断货,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及时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厂内并负责卸货,承担运输途中的所有风险。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甲方不跟人押车,乙方按甲方指定地点按期交货,保证货物完整无缺;在运输途中,乙方负责确保货物安全,如果出现公路卸货等因素及其他意外事故其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与货物同等市场价值的货款,甲方负责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 5、如遇港区限载、政府行为等客观因素,导致乙方运力不足或车辆无法正常运输,乙方必须保证运输量达到满足甲方十天内生产需求的货物,作为基础运输量保障。之后由双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例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按照丢失货物的市场价赔偿。 7、乙方车队在甲方指定厂区卸货时,如果造成甲方设备、房屋损坏或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且赔偿相应损失金额,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延期到达,超过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相应违约金,并且需赔偿因时间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双方协商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为单车吨数的0.3%,以甲方指定厂内过磅数为准,超出部分按所运输货物市场价值从运费中扣除。 9、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需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0、运费结算方式:月结,双方结算完毕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甲方付清上月全部运费。 11、价格含9%增值税,如甲方所在地方管税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乙方开具的发票有虚开、代开假发票等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进项税额转出和补交滞纳金、罚款等经济损失的,一律由乙方承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