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公司:福建凯晟鸿贸易有限公司
竞价编号:JJ20220069
时间:2022-01-22 00:00~2022-01-24 17:00
状态:已结束
托运人全称 | 福建凯晟鸿贸易有限公司 | 承运人全称 | |||||
货名 | 件数 | 包装 | 重量 | 备注 | |||
钢材 | 散货 | 5000吨 | 以实际载货吨数为准 | ||||
起运港 | 元洪 | 受载期限 | 2022. 01.25±1 | 装船期限 | 2.5天 | ||
到达港 | 揭阳 | 运到期限 | 直航 | 卸船期限 | 2.5天 | ||
船舶资料 | 船名 | 型深 | 船长 | ||||
船籍港 | 载货吨 | 船宽 | |||||
总吨/净吨 | 舱口数 | 满载吃水 | |||||
运价 | 元/吨 | 含9%税,含货物保险 | 结算方式 | 电汇/现金 | |||
特 约 事 项 和 违 约 责 任 | 1、托运人应提供装卸港各一个安全泊位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改港、移泊,托运人应及时通知承运人并承担改港、移泊费用。船舶抵达装货港锚地之前托运人应提前1天将装货手续办理齐全,如遇特殊情况办理期限可顺延,但托运人应立即通知承运人。 2、承运人必须保证船舶在受载期限内到达装货港,若承运人未在受载期限内到达装货港,承运人应向托运人支付运费总金额30%的违约金。若船舶遭遇天气突变、意外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受载期限可顺延,但承运人必须立即通知托运人。 3、装货前,承运人必须对船舱是否适载进行验仓,一旦装货视为承运人确认适航、适载。 4、货物交接方式:按件交接,承运人负责理货,交接完毕以后由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货物交接清单,货差货少由承运人承担责任。货物保险由承运人代保,货物离港前,承运人需向托运人提供货物保单、保险合同及保险缴费证明。 5、承运人必须保持船体清洁,不能给货物造成污染,因为人为造成的货物损失由承运人承担。 6、承运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留置托运人的货物。 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际抵达装卸时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影响造成的受载时间推迟,如天气、或船舶主机故障、上航次卸港卸货拖延等正常情况受载时间可顺延,托运人不得退租,否则视为违约。 8、运费结算方式:船到卸货港承运人需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托运人付清所有运费。 9、报价为含9%增值税,起运港装货后开齐全额增值税发票,如托运方所在地方管税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承运人开据给托运人的发票有虚开、代开假发票等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给托运人造成进项税额转出和补交滞纳金、罚款等经济损失的,一律由承运人承担损失责任。 10、反商业贿赂(1)为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促进双方良好发展,承运方不得向托运方任何员工行贿(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商业利益特殊的商业待遇。(2)承运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阻止托运方查处其员工的收受贿赂行为。(3)托运方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承运方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及任何形式的馈赠,承运方得知托运方员工有上述不正当商业行为的,须在第一时间向托运方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据。(4)承运方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均构成严重违约,托运方有权停止合作、解除合同,并对承运方采取冻结应付账款等措施。 1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定补充协议。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指定由厦门海事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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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